汴统办〔2017〕9号
各县(区)统计局:
为了贯彻中央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和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精神,落实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布置的《关于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专项自查》工作部署,省统计局贸易处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全省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》(豫统办文〔2017〕57号),现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核查形式
1、县区自查阶段(8月14日-8月30日):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,以2017年6月为基础核查时点,全面核查本辖区内全部限额以上法人企业,将自查结果汇总后于8月31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报市局贸易科。自查报告内容要涵盖以下内容:核查企业个数、企业真实性情况、是否达到限额标准、有无产业活动单位或个体单位、经营范围是否准确、财务及税务基础票据是否齐全、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是否与平台数据一致、核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。
2、市局抽查阶段(9月13日-9月29日)。市局将抽调县区贸易业人员组成核查小组,对县区进行推磨式抽查,每个县抽查40个企业,每个区抽查企业总数的50%。抽查组人员名单及抽查企业名单将提前下发。
二、核查组成员
开封市统计局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专项自查工作
核查小组成员名单
组 长: 刘芳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市局成员: 杨杨 王军 颉子嘉
县区成员: 贾佳 吕国强 温献聪 张晓芳
王浈淇 王晶晶 汤俊梅 娄国强
王红云
开封市统计局办公室
2017年8月10日